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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五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15-09-02   责编:   阅读量:2583

 

郑州市第五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郑州市第五中学

2016年制

 

 

目    录

1. 郑州五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2.郑州五中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3.郑州五中信息发布审核条例

4.郑州五中互联网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5.郑州五中有线网络用户管理(IP地址管理)规定

6.郑州五中无线网络用户管理规定

7.郑州五中网络有害信息管理预案

8.郑州五中数据备份管理条例

 

郑州五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随着“校校通”工程的实施,网络成为广大师生学习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但随之而来的,网络上的反动、淫秽、欺骗、攻击都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可忽视的威胁。为了净化校园网络环境,做到绿色的校园网络环境并提高大家的信息安全防范能力,我校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大家做好网络安全的宣传,并监督我校校内网络安全。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天佑

副组长:薛建中 王勇 刘瑛 谭春红 

成   员:韩光 袁世卓 王耸 麻玉东 史栋杰 严飞 赵丰刚  王红 郭楠 李丽雅  张媛  张锦超 韦怀波 李素真 贾德振 张明

 

                                 郑州市第五中学  2016年9月2日

 

郑州五中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学校、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论;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言行;

9、其他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言行。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校园网内任何信息插座下连接网络设备和线路; 

2、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5、未经允许,校园区内任何计算机、局域网(5台计算机以上的机房)通过除校园网统一出口外的其它方式连接进入INTERNET。

6、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7、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校园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信息中心对各用户的入网情况,建立备案档案。信息中心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追踪和调查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行为和针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犯罪案件,对所发现的问题,做出详细记录,提出改进意见,存档备查,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郑州市第五中学   2016年9月2日

 

郑州五中信息发布审核条例

一、必须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情形出现。

二、我校网站发布信息的机构为信息中心、校办公室、课程教学处、教师发展处、学生发展处、总务处,其他任何机构必须与以上六处联系方能发布信息,所有发布信息都要经过上述处室审核,内容发布者对内容正确性负责。

三、所有发布信息责任人要负责自己发布的所有记录,并负责监督本人负责板块或频道的内容。网络安全小组要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对有原则性错误的当事人和发布处室予以告知、责令改正、错误严重的要予以批评,情节恶劣的将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郑州市第五中学   2016年9月2日

 

郑州五中互联网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应及时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以下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并保留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应急处理一般流程:发现有害信息的第一时间报告主管副校长、校长,影响危害较大的及时上报教育信息网和市公安局网监支队。

 

                                 郑州市第五中学   2016年9月2日 

 

郑州五中有线网络用户管理(IP地址管理)规定

IP地址是每一个计算机上网必备的配置,若私自修改IP地址会造成别人无法正常上网,从而形成大家都乱改IP的恶性循环,同时作为不良信息认证的重要手段之一,IP地址的一一对应管理也是郑州市教育城域网的规定。鉴于兄弟学校和单位不良信息的处理,我校特别制定此IP地址管理规定,望所有从郑州五中校园网接入互联网的用户遵守。

1、每个用户或者家庭请严格按照IP地址分配表一一对应(最新IP地址查看此处),不得使用没有分配给自己的IP地址;

2、在日常网络监测中,若发现三次不按IP分配表使用IP地址的老师将会得到2天无法接入网络的惩罚,并口头通知;口头通知第二次的将会有7天断网的惩罚;若是第三次通知,将会得到无限期断网的惩罚;

3、每位老师新增电脑和其他联网设备请自行将物理地址(MAC地址)上报电教室,若没有上报,有可能会被禁用;

4、我们会在适当的时候到办公室或上门巡查IP地址和联网设备的使用情况(不会看隐私),对于发现问题的会即使通告,对于问题严重的会遵照第2条执行;

 

                                 郑州市第五中学   2016年9月2日               

 

郑州五中无线网络用户管理规定

郑州五中无线网络隶属于郑州市教育城域网无线网络(信号名称:ZZEDU ZZEDU-AUTO ZZEDU-guest)的一部分,此网络用于教育、教学、管理,可以在郑州市教育城域网无线网络覆盖范围内的各教育局机关、二级机构、市直学校漫游使用,是仅服务于教育的WIFI服务。为了规范管理,谨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望各位遵照执行。

1、每位在任教师可联系主管网络的老师(赵,以下相同,不再重复)申请一个账户,非在任教师不予申请,申请的账户由上级审核通过后以适当方式联系教师本人使用;

2、账号第一次使用时请按照告知提示的网址进行密码保护的设定,并牢记密码保护问题及邮箱,当密码忘记或被盗时可自行申请重置,原则上自己对以上所填写信息负责,因丢失引起的其它连带问题自行负责;密码丢失原则上自行找回,因不可抗拒原因无法找回的,可联系学校主管网络教师提交申请至上级重置密码,第二次重置后,妥善保管密码保护问题,学校不再帮助同一账号进行第二次以上的找回密码或重置密码申请,请老师们妥善保管;

3、每位教师请使用自己的无线WIFI账号密码登陆并使用网络,不得使用、冒用、盗用他人账号,每位教师对自己的账号负责,无论任何原因,因本人账号的上网行为引起的纠纷及法律责任当有账号的拥有者负责,对于不使用无线网络的教师可联系学校网络主管教师停用账号,以免被盗用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4、校园无线网络可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其它拥有无线网卡的终端设备,但不能使用此网络在办公室玩游戏、看电影等于教育教学不相关的活动,若有违反,按照郑州五中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5、每学期开始时进行新任教师的账户申请,请新任教师在新学期开学后及时联系上报个人信息,可以尽早开通使用;

6、学生不可盗用教师无线账号使用学校的无线网络,如有发现,将遵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郑州市第五中学   2016年9月2日

 

郑州五中网络有害信息管理条例

郑州五中网络隶属于郑州教育城域网的一部分,所有用户除了遵守教育城域网的所有规定外,还需遵守郑州五中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若出现以下有害信息,将进行相关紧急处理。发现有害信息的第一时间报告主管校长、校长,影响危害较大的及时上报教育信息网和市公安局网监支队。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1、网站平台有害信息管理

依据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页面的第一责任人是发布者自己,若发现不良信息,应及时清理,避免影响过大。

2、内部资源平台的有害信息管理

内部信息化办公平台的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发布者自己,若发现不良信息,应及时清理。

文件共享的目录、文件夹第一责任人是各处室主任和学科组长,若发现不良信息应及时上报学校网络管理员,进行追查。

3、学校用户在互联网发布有害信息的追溯

依据学校网络访问数据记录和教育信息网流量监控记录进行实名追查。

 

郑州市第五中学

2016年9月2日

 

郑州五中数据备份管理条例

为了保障数字化信息的完整性,达到有效、正确使用郑州五中原创性数据信息的目的,特制定此条例。

1、数据无价,及时备份。

2、学校信息中心负责校园网站、公共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工作。

3、各处室、学科组的计算机与存储设备应及时自行备份,使用学校配发的备份硬盘进行数据备份。有专项业务的办公室(如:学籍,人事,财务,档案、餐厅)要自行请教上级相关专项业务技术部门,学会数据备份方法,并自行及时备份。

4、数据备份内容与周期:

网站数据每月整体备份,含网站代码,数据库,访问日志;

公共服务器备份重要数据、数据库、访问日志;

电教室负责为学校重要数据资源保存硬盘或光盘两种形式的存储介质;

各处室学科组的计算机由处室主任、学科组自行设定备份周期和内容,但至少每半年备份一次,避免因为人员流动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数据无法对接。

5、特殊备份:

网站代码修改前进行一次整站备份;修改后进行一次整站备份,保存最新的修改结果;

电教室为学校重要活动刻录两份光盘作为备份,并保留硬盘介质形式的数据;

6、如遇服务器遭受攻击、病毒侵袭、硬盘故障或人为删除后,相关责任部门使用自己的备份数据自行恢复,若有特别需要可联系计算机管理员、电教室或网络中心进行技术协助。

 

郑州市第五中学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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