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五中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日期:2016-03-22 责编: 阅读量:494
日前,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命名表彰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豫文[2016]64号),郑州五中被授予“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郑州五中被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的奖牌
郑州五中被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的证书
郑州五中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氛围浓厚
近年来,郑州五中在以校长李玉国、书记王海方为核心的校领导班子带领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为了师生的幸福成长”为办学理念,努力实现“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健康发展,师生幸福的现代学校”办学目标,落实“会做人、会学习、会生活”的育人目标,恪守“灵智并进,业体一身”校训精神,坚持内涵发展,培养“品质公民”,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办学质量上取得了突出的成就。
据知,郑州五中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方面,工作有特色,举措有亮点。“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墙,“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张榜,“善行义举榜”专栏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成果”集中展示。构筑了以争创文明学校、文明处室(组)、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教师、文明学生为一体的“创文”格局。同时,该校在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以发展凝聚人心,以成就鼓舞士气,以文明提升素养,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师资队伍建设稳步推进,课程建设、学科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硬件设等取得重大成果。
据悉,河南省文明单位是由单位争创、基层推荐、社会公示、考核评选,最后由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的综合性荣誉称号。“省级文明单位”是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是对一个基层单位各项工作的综合检验与评价。此次郑州五中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标志着学校发展迈上了新台阶,实现了新突破。